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面落实《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部署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政策、完善法规体系,推动湖北省重大技术装备质量整体提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为统筹推进质量强省建设,2022年12月,印发实施《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强调要加快产品质量提升,促进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激励政策,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2024年7月25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接产业发展需要,开展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工作方法创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前期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开展专题座谈交流的基础上,结合湖北首台(套)工作实践,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湖北省首台(套)检测评定管理办法》,旨在评定培育一批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首台(套)装备产品,为湖北省示范应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推动湖北省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0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对起草《管理办法》关键环节进行了座谈调研。
2024年11月,成立《管理办法》起草小组,确定《管理办法》的制定框架和基本内容,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外网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收集意见2条,完全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起草小组结合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沟通后,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4年11月,起草小组邀请专家组建审查小组,对《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对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管理办法》符合起草程序规定,未发现影响公平竞争和廉洁性评估的条款及内容。结合审查意见,起草小组对《管理办法》进行再次修改完善。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含5个方面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说明了制定《湖北省首台(套)检测评定管理办法》的依据、定义、目的、评定原则,明确了湖北省首台(套)的定义和范围,规定了首台(套)检测评定中各方作用。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湖北省首台(套)检测评定管理办法》的依据。第二条至第四条明确了湖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湖北省首台(套)检测评定的定义、范围、目的和评定原则。第五条规定了湖北省首台(套)检测评定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定条件和程序”,共11条。主要细化了湖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申请、受理、评价、公示和发布5个环节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了申请进行首台(套)检测评定的装备产品条件。第六条明确了湖北省首台(套)检测评定工作实施频率和检测评定领域和范围的确定。第七条至第九条明确了申请进行湖北省首台(套)检测评定的装备产品条件。第十条至第十五条细化了湖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申请、受理、评价、公示和发布5个环节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第十六条规定了新增申请的装备产品应符合的规定要求。
第三章“检测评定机构管理”,共6条。规定了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遴选检测评审机构,并明确了检测评审机构应满足的条件,检测评审各环节要求。要求检测评审机构加强能力建设。第十七条规定了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遴选检测评审机构,相关单位自愿参与。第十八条明确了检测评审机构应满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6个方面的条件。第十九条明确了检测评审机构遴选的方式。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明确了检测评审机构在检测评审各环节要求,要求检测评审机构加快先进检测设备设施研制应用,提高先进检测技术研发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等3个方面能力建设。
第四章“监督管理”,共6条。明确了对申请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理及对检测评审机构的管理,对首台(套)产品质量保证提出了要求。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对申请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理。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对检测评审机构出现的5个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理和检测评定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情形。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对湖北省首台(套)产品质量保证提出了要求。
第五章“附则”,共4条。对解释权、适用范围、施行时间和检测评定的费用进行了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能源有关领域、国防军工领域首台(套)检测评定不适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至三十二条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时间和检测评定的费用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