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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合规经营重点提示

  • 发布时间:2025-09-16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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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护航网络市场,“618”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提示广大网络交易平台与网店等网络交易经营者——

  网络交易平台要严把审核关:

  一审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及时提醒并协助平台内经营者按照规定登记并亮照亮证经营,确保相关信息更新及时且真实有效。

  二审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信息,源头管控禁限售商品,严控“特供”、非法渔获物、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商品流入市场,一旦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删除、屏蔽、下架相关链接。

  三审平台内相关促销规则及方案,重点关注通过直播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营销计划等,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环节优化内容,督促设计简明易懂的促销规则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检查监控:

  一查无底线营销,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明星代言等广告行为,把准商业宣传价值导向,加大对挑战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底线等营销行为的处置力度,确保营销不违法、不擦边、不误导、不低俗。

  二查侵权假冒商品,加强“一老一小”用品监控,注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平台销售。

  三查非法违规直播,强化对平台内直播间、主播经营活动的动态监测以及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管控,防范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扰乱交易秩序。

  四查违法违规集中促销,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积极防范“促销套路”、随意“砍单”、流量造假等行为。

  五查不正当竞争,重点监控平台内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好评返现等违法行为,不得实施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二选一”或禁止、限制参加其它平台促销活动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不得进行强制捆绑搭售、大数据杀熟。

  六查价格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标价定价,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不得进行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网络交易平台要助力健康发展:

  一是维护中小微商户公平竞争权益。合理放宽平台入驻条件,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入驻的中小微商户的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严禁对入驻的中小微商户参与促销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二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维护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科学设定外卖送餐人员劳动报酬和绩效考核规则,完善沟通申诉机制,保障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

  四是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显著位置展示“适量点餐、拒绝浪费”等消费提示;科学设置起送价格、满减促销规则,避免过度消费;准确标注餐品口味、食材、份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及辣度、香辛料等信息,便于消费者合理点餐。

  五是深化与行政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网店等网络交易经营者:

  一要严格规范商业宣传及广告行为。把准商业宣传价值导向,规范直播营销等广告宣传行为,不打擦边球、不做误导暗示,严禁出现虚假、低俗等方面内容。

  二要公平有序竞争,合法规范经营。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不搞“虚拟中奖”“内定中奖”等虚假促销行为;不得实施强制捆绑搭售、不合理差异化定价、刷单炒信、商业诋毁、仿冒混淆等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

  三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等制度。真实准确、标识醒目地公示网上价格,不得进行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促销折价、减价前临时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需特别注意,在向消费者收取专项快递物流服务费、退货运费险等时,要醒目标注服务项目与服务价格。

  四要依法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严格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积极兑现向消费者许下的退货包邮等相关有效承诺,不逃避、不推责,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依法依约履行相关义务。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5/6/13/87a198f32c604b419a9d8d7d8a9fc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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