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振消费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和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指导西宁市全面开展了“消费维权服务站”试点建设。截至目前,西宁市已建116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重点商圈、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特色街区全覆盖,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
健全制度架构,夯实维权基石。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安排部署,优先在西宁市一家亲超市、吾悦广场、莫家街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布局,建立规范服务站建设标准、工作职责、处理流程、人员公示牌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商品追溯召回制度、经营者承诺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站点业务人员法律法规、纠纷调解能力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为高效维权提供基础保障。
创新“扫码”维权,提升服务效能。线上开通“微信小程序+ODR企业投诉二维码+旅游维权客诉直通码”多端受理入口,直联全国12315平台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后台,从受理到处理结果全程透明可追溯,实现分流处置、全程留痕、限时办结,将维权服务窗口前移至消费第一线,以“指尖上的便利”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聚焦源头调处,及时化解纠纷。通过现场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第一时间高效处置,推动消费纠纷及时化解。西宁市湟中区率先在塔尔寺景区、莲花湖景区设置“流动调解岗”,执法人员驻点及时响应诉求,处理纠纷,实现了“小纠纷不出场(店)、大纠纷不出圈(区域)”。建站以来,西宁市服务站受理投诉3053件,12345市民热线平台消费类投诉工单量下降35%。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青海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2027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为抓手,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站工作效能,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经验,力争实现全省区域全覆盖,切实增强消费者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消费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