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广告协会: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全区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全区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促进我区广告产业发展,增强广告产业核心竞争力,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推动广告监管与服务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特提出如下支持广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30年,新疆广告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在全国广告产业格局中的地位逐步提升,广告业经营收入总额达到20亿元,规模以上广告业经营主体达到120家。广告企业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广告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广告作品与品牌,全力推进传统广告业态向数字广告业态的转型提升,数字广告经营收入占全区广告业经营收入的比例超过60%。广告产业与新疆特色农业、旅游业、工业等深度融合,形成多业态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着力优化广告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广告领域“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广告合规助企行动,持续优化“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政务服务,完善“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便利化措施,审批时限不超过11个工作日,不断优化广告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切实激发广告经营主体活力。强化广告产业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度,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为指导广告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深化“放心消费在新疆”行动,推进重点广告产业经营主体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机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或者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
2.坚持正确的广告宣传导向。始终把牢广告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定维护广告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突出广告导向监管,强化导向监管预警研判,精准识别、及时处置、严厉打击借严肃政治议题等进行广告宣传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广告导向风险事件。
3.强化重点领域广告治理。紧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教育培训、金融、养老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认真开展广告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提升常态化全链条广告监管水平,查办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在优化互联网广告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提升跨区域联动执法效能方面持续发力,加大线索深挖和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坚决摒弃“类案不同罚”“大案罚不动、小案乱处罚”,为广告经营主体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4.切实提升广告监测效能。完善传统媒体广告、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三位一体”监测模式,扩大广告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精准度,自治区、地(州、市)两级监测范围互为补充,实施常态化监管,提升广告监管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监测监管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各类媒体媒介广告监测工作,强化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快速处置,合理提示。
5.营造公平有序广告市场秩序。利用信用监管、法治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推动建立广告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完善广告市场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针对广告市场新业态和新模式,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大人工智能等新型监测技术应用,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推进广告行业合规建设,注重诚信经营,强化公平竞争,维护广告行业良好形象。探索“大数据+信用+广告”以及触发式监管模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协同监管水平。加强各类宣传引导,增强经营主体提升合规意识的内生动力。加强对广告企业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法广告投诉举报。
6.推进广告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广告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广告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企业落实广告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鼓励广告行业组织开展行业标准制定、资质评估、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规范广告企业经营行为。鼓励广告企业和人才“走出去”,积极参与中国国际广告节等广告行业领域相关活动,加强与广告产业发达地区交流合作,学习新兴业态模式和先进管理经验。
(二)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7.优化广告产业结构。依托“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指导广告行业组织搭建龙头企业、小微企业、新业态企业共享合作平台,强弱互助、以强带弱,提升互联网与数字化运用能力,有序拓展业务领域,做强做优头部企业。结合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挖掘“小而美”优势,建立内容实、传播快、渠道多、覆盖广的新广告立体传播体系。
8.鼓励广告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广告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市场集中度。引导广告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广告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9.扶持中小微广告企业发展。强化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对《广告业“组合式”助企政策指引(2025年)》的宣贯力度,方便中小微广告企业及时了解和适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担保等相关支持政策,帮助中小微广告企业解决经营难题。利用“丝路企信贷”“个体疆信贷”融资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便利度。鼓励中小微广告企业专注细分领域,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广告企业。
10.促进广告产业多元协调发展。拓展公益广告服务领域,支持公益广告活动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发挥广告产业社会价值。坚持广告正确导向和创作方向,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积极作用,以广告创意促进主流价值和先进文化理念深入传播。
(三)加强创新驱动,提升广告产业竞争力
11.鼓励广告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实用新技术在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和发布等方面的应用推广,鼓励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企业事业单位发挥主流媒体平台优势,大力推进向车载、手机、LED屏等数字化、移动端广告发布模式的拓展提升。指导广告产业经营主体完善内部制度,为企业品牌和产品销售营造积极、正面、健康的广告宣传氛围。鼓励广告产业经营主体原创、首发,坚决抵制复刻、模仿、抄袭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12.引导和支持广告产业集聚区建设。科学指导广告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集聚区与本地实体经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建立集资源汇集、创意设计、营销策划、媒介传播、品牌塑造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服务集群,增强集聚区企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广告产业集聚区对优质广告生产要素的聚集作用,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培育集创意设计、营销策划、媒介传播、品牌塑造等功能齐全的产业服务集群。
(四)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广告产业发展空间
13.促进广告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以“新疆品质”为引领,开展广告产业服务当地经济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相关研究,通过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主动服务我区农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等优势和特色产业,发挥广告创意设计、营销策划和媒介传播的优势,准确全面展示品牌卓越内涵,传递质量坚实信任,提升我区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助力特色农业发展,鼓励广告企业围绕新疆特色农产品,如棉花、瓜果、牛羊肉等,开展品牌策划、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等服务,提升新疆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广告企业参与农产品展销会、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营销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服务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广告产业与新疆工业紧密结合,为传统工业企业和新兴产业提供品牌推广、市场调研、产品营销等广告专业服务,助力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广告企业参与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品牌建设,打造产业品牌形象,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推动旅游业发展,发挥广告产业对旅游业的促进作用,加强新疆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支持广告企业与旅游企业合作,制作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旅游广告作品,宣传新疆丰富的旅游资源、民俗文化,提升“新疆是个好地方”品牌形象。鼓励广告企业参与旅游节庆活动、产品旅游开发等项目,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五)加强人才建设,夯实广告产业发展基础
14.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广告企业与新疆大学、喀什大学等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和就业创业渠道。鼓励广告产业领军企业、高等院校、广告产业聚集区等多方力量共同培育引进高层次广告创意设计人才。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广告云课堂”为广告企业提供优质学习培训资源。广告行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广告审查员培训班1期,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各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抓好本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广告产业与本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共同促进全区广告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