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现将那非类、拉非类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那非类、拉非类物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spcjs/xxfb/art/2025/art_c66d74d94baf49709166d71811416e6b.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