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网络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产品备案凭证》及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药品、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公告。
10月线下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取消第二类经营和网络销售备案凭证的企业(0张三类、58张二类、46张网销,线下三类28件,二类140张 网销1件)
(本文及附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及摘选)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