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补强业务竞赛中暴露出的法律文书制作、理论实践融合等方面能力短板,12月8日至9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采取“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进行,自治区检察院设主会场,全区各级院行政检察办案人员及业务骨干在线参训。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胡冬梅向检察人员授课。
12月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胡冬梅法官作专题授课。她以《行政赔偿案件的裁判思维及裁判方法》为题,结合行政赔偿案件类型多元、争议复杂、利益交织鲜明等特点,系统阐述了相关法律框架与规范依据,并通过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案件受理范围的界定与实体审理中裁判思维的构建方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张步洪博士授课。
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张步洪博士受邀进行两场专题授课,围绕行政检察文书说理与行政抗诉实务,为参训人员带来内容扎实、指导性强的专业讲解。
上午,张步洪博士以《行政检察文书说理的框架与要点》为题,依托深厚的行政法学理论与丰富的实务经验,系统阐述了说理型行政检察文书的基本类型与说理原则。他结合具体检察文书实例,重点围绕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案件处理等环节,深入解析了抗诉书、检察建议书、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等核心文书的撰写要点与说理技巧,为提升文书质量、增强监督说服力提供了清晰指引。

下午,张步洪博士以《行政抗诉事由与再审回应之以权利救济为视角》继续授课。他从行政抗诉“保障权益、监督审判、维护公正”的功能定位出发,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系统梳理了行政抗诉的法定事由体系。结合工伤认定、征收拆迁、不动产登记等典型案件,他细致阐述了如何从权利救济视角准确把握抗诉切入点,并对不予立案、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常见抗诉事由的审查重点作了具体讲解。整场授课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务操作,有效助力参训人员把握行政抗诉工作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要求。
本次培训是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培训紧扣行政检察核心业务,课程设计坚持问题导向与实务指引相结合,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聚焦行政检察核心职能,强化精准监督,以高质量的行政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