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 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工作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需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及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严禁投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及其他政策禁止领域。投资鼓励类产业时,需强化评估论证,防范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政府投资基金的核心定位是服务国家长远发展战略,而非追求短期财务回报的逐利工具,产业发展与投资引导更为关键。
在功能定位上,《工作办法》区分了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的重点方向:国家级基金立足全局,聚焦跨区域、关键领域的示范引领;地方基金则需找准定位、因地制宜,重点支持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和中小企业。这种分级分类、协同发展的思路,旨在构建央地协同、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
为确保基金 “投得稳”,《工作办法》明确列出禁止类投资行为,包括不得通过名股实债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等。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保障基金 “投得好”。《管理办法》构建了多维度评价框架,涵盖政策符合性、优化生产力布局、政策执行能力三大类指标,同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基金存续调整、管理团队激励与问责刚性挂钩,对长期绩效不彰、偏离目标的基金将采取约谈、整改等措施。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研究员刘国艳表示,两份文件一 “规” 一 “评”、前后呼应,形成系统完整的管理闭环,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进入 “规范发展、提质增效” 的新阶段。通过强化布局规划的 “导航仪” 作用和投向评价的 “指挥棒” 功能,政府投资基金将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