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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司法鉴定有破绽?三招教你精准质疑

  • 发布时间:2026-01-16
  • 来源: 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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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以为工程款纠纷中,司法造价鉴定结果就是“最终定论”。实则不然,司法鉴定并非毫无破绽,若不主动质疑把关,反而可能错失维权机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教大家掌握三招,精准挑出鉴定漏洞,才能为自己撑腰,顺利讨回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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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口一:查鉴定人“资质身份证”,鉴定人必须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且专业需对口。土建资质仅能负责土建项目,安装、装修、市政等工程需对应专业人员。若发现鉴定人“跨行作业”,要立即书面提出资质异议,法院需在五日内答复是否更换鉴定人。

突破口二:核鉴定方“利益关联性”,鉴定机构三年内若为原被告任一方提供过预算、结算、仲裁咨询等服务,即存在利益关联,需主动回避。未回避的,可委托律师提交《回避申请书》,法院查实后,该鉴定报告直接无效。

突破口三:拆鉴定报告“三类意见”,报告款项分三类:确定性意见法院基本采纳;推断性意见因资料不足推算而来,需及时补充签证、照片、发票升级为确定性意见;选择性意见因资料冲突产生,要备好合同、纪要、监理日志,以优势证据说服法官。

鉴定启动后,需15日内提交证据,逾期视为放弃;对结果不服,10日内书面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并指明错误,法院通常仅给一次机会。若你面临工程款拖欠、司法鉴定异议等法律问题,可随时联系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专业团队为你维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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