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近日,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开通了公平竞争审查网络举报系统。
登录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在“市场监管”栏目下进入“公平竞争审查举报”页面即可进行举报。
“对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严格落实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准擅自提高准入门槛,搞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这是省委省政府《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中对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具体要求,开通公平竞争审查网络举报系统就是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证这些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规定:“政策制定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公平竞争审查4类18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政策制定机关出台的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12315热线、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也可以登录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在“市场监管”栏目下进入“公平竞争审查举报”页面进行举报。
收到举报后,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调查处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根据规定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