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7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底。
在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保健食品生产者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核对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保健食品要设专区(专柜)销售。
在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方面,要求加强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完善保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落实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标签标注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原辅料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保持再核查工作。稳步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完善保健食品产品抽检监测制度。
在强化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管方面,要求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禁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保健食品。
在强化保健食品价格行为管理方面,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明码标价,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
在严厉整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方面,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加强涉及保健食品医疗养生节目日常监听监看。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入网保健食品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严格保健食品直销企业许可的市场准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传销案件及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传销犯罪等行为。
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方面,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
在营造保健食品整治社会共治氛围方面,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多渠道“24小时不打烊”接收涉及保健食品方面的投诉举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