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京发〔2018〕31号)设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京办字〔2019〕32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34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执法协作处、登记注册处、市场监督管理一处、市场监督管理二处、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公平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监督管理处(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处(市食安委办秘书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处、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应急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宣传处、科技与财务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党建工作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除市市场监管局机关本级外,下属21个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分别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燕山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稽查总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北京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西站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都机场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学校、北京工商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管理中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广告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按照北京市机构改革要求,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市区分级管理,2019年各区市场监管局预算由市级保障调整为区级保障。
2.主要职责
(1)负责本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划、战略、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本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委托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本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北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6)负责本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本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0)负责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本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13)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市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15)负责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管理市药监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650人,实有人数547人;事业编制979人,实有人数8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39,317.19万元,比上年减少31,853.43万元,下降8.5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4,377.82万元,比上年减少20,844.05万元,下降6.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547.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5.74%;事业收入479.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经营收入42,426.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50%;其他收入1,923.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2,702.34万元,比上年减少20,026.79万元,下降6.21%,其中:基本支出208,819.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98%;项目支出56,927.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81%;经营支出36,955.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2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0,316.28万元,比上年减少15,250.65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一是各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了10%的一般性支出;二是市场监管领域市区分级管理体制调整,2019年各区市场监管局的预算由市级保障调整为区级保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19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385.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84%;教育支出420.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科学技术支出8,261.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8.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1%;卫生健康支出14,275.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7%;城乡社区支出412.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6,385.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3,177.09万元,下降19.73%。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下同)2019年度决算65.05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一致,主要用于企业开办e窗通网上服务平台。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16,320.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3,177.1万元,下降19.73%。主要原因一是各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10%的一般性支出;二是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后,各区市场监管局的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不再纳入我局决算。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20.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73.67万元,下降61.5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420.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73.67万元,下降61.59%。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后,各区市场监管局的培训支出不再纳入我局决算。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261.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77.06万元,增长13.41%。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9年度决算8,261.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77.06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增加科研单位在职人员基本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438.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523.89万元,下降17.4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20,523.8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438.63万元,下降20.95%。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后,各区市场监管局的离退休支出不再纳入我局决算。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914.7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14.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世人员抚恤金因无法预测故不纳入年初预算,年度执行中按实际发生金额调整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275.7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078.6万元,下降12.7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4,275.7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078.6万元,下降12.71%。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后,各区市场监管局的医疗保险支出不再纳入我局决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12.2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12.21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9年度决算412.2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增加412.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增加北京市企业开办e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7,400.1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9个行政单位、1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35.79万元(因市场监管领域市区分级体制调整,2019年各区市场监管局由市级保障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计入在内),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77.14万元减少1,441.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35.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2万元减少54.72万元。主要原因是随团赴英国、法国进行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任务因故未能出访;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英国、瑞典进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调研、随市场监管总局赴爱尔兰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培训、赴德国进行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市场监管应用培训、随市商务局赴越南、马来西亚执行境外巡查任务等方面,2019年组织及随团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5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5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2.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5.63万元减少32.7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来京人员对口业务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公务接待33批次,公务接待57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97.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151.32万元减少1,353.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97.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151.32万元减少1,353.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压缩公车运维支出;二是市场监管领域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后,各区市场监管局发生的公务用车运维支出不再纳入我局公车运维费决算。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5.5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8.6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53.9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9.34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3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0万元(备注:公车保有量中包含预算体制调整前各区市场监管局1215辆公务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2,88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0,151.93万元,减少原因是各区市场监管局预算体制调整后发生的机关运行经费不再纳入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额。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7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5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5.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17.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7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61.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94台,3,962.1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3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5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5,941.3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172个的5.81%,涉及财政拨款金额22,464.86万元,占部门项目总金额55,127.38万元的40.75%。按照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局对3个项目开展了普通程序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3,250.00万元,其中:食品抽验经费项目综合得分94.12分、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项目综合得分92.39分、自主创新标准补助项目综合得分94.26分;对7个项目开展了简易程序绩效评价,涉及金额9,214.86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6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个。从评价结果看,项目总体评价级别为优秀及良好,被评价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2019年食品抽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首都社会和谐与稳定,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制定了《2019年食品安全监测计划》,明确了抽检品种、抽样数量、检验项目等要求。“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列为2019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19年食品抽验经费项目预算11500万元,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监测样本量56142个,预算执行率100%。
2019年食品抽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4.12分,其中,项目决策14.64分,项目管理27.48分,项目绩效52.0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一是质量指标设定不够合理,质量指标设定的检验报告退修率实际完成与目标设定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确定其适应性;二是项目单位对监测结果的宣传力度不够。(四)建议
建议合理设定项目的评价指标值,提高指标值对项目绩效效果的量化支撑,提高预算和绩效目标的编制质量,确保今后执行和考核内容清晰。加大项目单位对监测结果的宣传力度,明确监测结果的运用效果,更好的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管理与监督作用。三、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32 | 实施单位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10分)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12.00 | 2911.86524 | 10 | 99.90% | 9.99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12.00 | 2911.86524 | — | 99.9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目标 | 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依据产品质量风险等级组织对本市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计划对120类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抽检样品不少于2700批次;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2.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燃煤、农资类等18大类商品的质量抽检及日常监测工作,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信息进行公示或进行消费提示。有效排查和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本市商品质量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秩序。 | 根据工作部署,全年共完成120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抽检样品2949批次;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燃煤、农资类等18大类商品的质量抽检及日常监测工作,共抽检样品5537组(含2018年度下达了1017组),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经营主体,已转交相关区局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对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有效处置;有效控制本市商品质量风险;根据抽检结果适时发布不合格商品及消费提示等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通过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行业指导,引导企业加强自身质量管理。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全年实际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全年质量抽检及日常监测商品数量 | 全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燃煤、农资类等18大类商品的质量抽检及日常监测总计不少于4000组。其中,涉及网络交易的商品不少于1000组。 | 对18大类商品5537组样品(含2018年度下达了1017组)进行抽检及日常监测,其中涉及网络交易的商品836组(含2018年度下达了340组)。 | 5 | 4 | 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成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前期的流通领域成品油抽检工作由原工商局商品处组织实施,由于工作统计口径不同,导致数据变化较大。 | ||||
制定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 分别对本市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包括电子商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组织区县局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相关产品开展抽样检验,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2700批次。 | 2949批次 | 5 | 5 | |||||||
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公告 | 不少于8期 | 9期 | 3 | 3 | |||||||
发布风险监控综合报告 | 不少于2期 | 2期 | 2 | 2 | |||||||
质量指标 | 抽检及日常监测工作涉及商品数量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不合格商品信息发布次数 | 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进行对外发布或进行消费教育提示。全年通过官网向社会发布不合格商品信息不少于30次。 | 40次 | 5 | 5 |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测报告内容规范,结论准确 | 检验结果准确率大于95%。 | 100% | 5 | 5 | |||||||
进度指标 | 质量抽检及日常监测 | 上半年完成40%左右,下半年完成60%左右,全年完成100% | 上半年4005组完成47.20%,下半年4481组完成52.80%,全年完成8486组,完成100% | 4 | 4 | ||||||
按时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测全年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 一季度以内完成 | 2019年4月1日党组会同意后印发 | 2 | 1 | 由于机构改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于2019年3月成立,原工商局和原质监局两个处的工作进行了梳理部署,导致实际执行与计划略有差异。 | ||||||
按时完成抽查、监测承检机构政府采购工作 | 一季度以内完成 | 4月启动了个别产品的承检机构政府采购工作 | 2 | 1 | |||||||
按计划分批实施抽查、监测工作 | 按照工作计划分三期实施 | 第一次:4月 第二次:5月 第三次:7月 第四次:9月 第五次:11月 | 2 | 1 |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数 | 2912万 | 2911.86524万 | 10 | 9 | ||||||
效 果 指 标 (40分)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督促企业对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有效处置;有效控制本市商品质量风险;根据抽检结果适时发布不合格商品及消费提示等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通过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行业指导,引导企业加强自身质量管理。 | 达成预期指标 | 30 | 30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测引发的行政复议败诉案件占比小于0.2% | 未发生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测引发的行政复议 | 10 | 10 | |||||||
总分 | 94.99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