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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局启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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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时发现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宣称功效等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儿童用妆安全,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拟从3月到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包括洗面奶、润肤霜、沐浴露、洗发水、防晒霜、护臀油等系列产品。由于儿童和成人在皮肤结构、功能要求及其他特点上不同,所以儿童化妆品原料要具备安全无害、易清洁等特点。

  本次专项检查覆盖全市辖区内的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注册人、备案人,母婴用品专卖店、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商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及其他类型的化妆品经营者。

  检查内容包括:全覆盖检查儿童化妆品备案人,并延伸至其经营的网络店铺,重点核查产品信息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安全性相关要求等。

  全覆盖检查儿童化妆品获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来源、产品标签宣称、产品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等。

  加强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经营的儿童化妆品合法性、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台账建立、功效宣称等。

  加强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其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并实施有效管理、平台内经营者是否经营违法儿童化妆品等。

  加强对驻留类儿童化妆品监督抽检,其中全品种全覆盖抽检获证生产企业生产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

  本次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将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发挥专项检查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强化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scjg.hebei.gov.cn/info/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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