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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红兴隆分局积极开展“3·15”消费维权月活动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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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红兴隆分局积极开展“3·15”消费维权月活动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红兴隆分局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积极组织系列宣传执法活动,营造了地区浓郁的消费维权工作氛围,保障了一方百姓群众安全、放心、舒心消费。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引领行动开启。红兴隆分局11个市场监管所,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结合“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播报提示警示信息、解答来人来访提问,采取了多项消费维权宣传举措,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加大维权执法,打击侵权行为。执法人员纷纷走上街头,走进商户店中,检查营业执照、许可持有、商品质量、销售价格等,打击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主力军作用,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畅通维权途径,排解消费纷争。公布维权组织机构,公示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12315、消费者协会、各基层消费维权站作用,快捷高效受理各类消费投诉咨询,及时调查处理反馈,答疑释惑,化解消费投诉质疑,开解消费矛盾纠纷,切实为辖区广大消费者排除消费隐患,解决消费疑难纷争,有力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采取专项行动,彰显监管效能。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突出专项整治,出重拳,施重典,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拿出硬招实招。
      五是引进社会监督,延伸维权服务。围绕活动月主题,各基层执法人员在行动中还积极联合当地广播电视媒体、经营企业、所在社区、其他行政机关、社会群体等多部门参与维权互动,报道维权信息,倡导依法经营,引领合法消费,形成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六是发挥特色维权,履行监管责任。坚持纪念3.15消费维权活动月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同步启动,将市场防疫用品侵权行为列为执法维权重点,取得双赢活动成果;倡导辖区经营者参与地区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已引导红兴隆辖区43家实体店加入到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促进了地区消费维权环境优化,让消费者无忧购物,最大程度激发消费潜力和市场活力;加强地区互联网交易维权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打击虚假宣传,维护群众消费安全,切实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红兴隆分局围绕消费维权主题活动,已开展维权执法检查商户2650余户,印制发放各类年主题传单、海报、农资采购明白卡、画说消法等纪念“3.15”宣传材料14350张,制作大型条幅11幅,在各类媒体上发布有关购买农资、医疗器械选择、金融理财选择、旅游出行消费、老年保健品、养老生活服务选择等方面消费提示警示信息15条,巩固落实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61处,设立消费维权热线11部,明确专兼职维权监督人员15人,受理消费者投诉25件,接待消费咨询5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585元。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newsshow.html?tid=6&id=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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