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调研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计量校准市场监管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按照《关于依法加强计量校准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黑市监规〔2020〕9号)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计量校准市场监管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成果通告如下:

  一、计量校准资源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

  2020年12月4日,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校准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以下简称“计量校准机构”),其开展计量校准活动的计量校准资源信息,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已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公示。计量校准资源信息公示系统上线后,实现了对计量校准机构基本情况、开展的计量校准项目、建立的计量标准、配备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等计量校准资源信息的全方位公示及动态更新。计量校准资源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校准服务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解决了计量校准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虚假计量校准信息充斥市场等问题。

  目前,计量校准资源信息公示系统提档升级建设工作已接近尾声,将陆续增加标准器溯源信息数据超时报警、信息自动搜索、失信信息公示等功能模块,引导计量校准委托方充分利用计量校准资源信息公示系统优先选择优质的计量校准资源。

  二、计量校准信息数据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计量校准机构计量校准服务季度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建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计量校准活动具有服务结果识别难、追溯难的问题,对全面掌握计量校准市场整体情况、计量校准资源现状起到重要作用。2020年第4季度计量校准服务季度业务统计报表显示,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正常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的计量校准机构共有28家。经对报表数据分析,个别计量校准机构填报的计量校准服务季度业务统计报表存在漏报、瞒报、不报等问题,与实际开展的计量校准服务业务量严重不符。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管。

  三、依法规范计量校准机构能力资质

  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从事计量校准服务的计量校准机构需建立计量标准,并在建标项目范围内开展计量校准服务。通过对计量校准资源信息和计量校准服务季度业务统计报表内容的审查,发现个别计量标准审批部门存在违规计量授权、违规批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等问题;部分计量校准机构违法超范围检定、伪造标准器溯源证书、伪造测量数据等严重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截至目前,根据违法违规事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政府计量行政审批部门撤销3家计量校准机构计量授权检定项目93项,撤销(封存)5家计量校准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2项、企业计量标准34项。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计量校准资源信息公示系统,严格计量校准信息数据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全省计量校准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计量校准市场环境,满足全省现代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良性发展的需要。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791&tid=2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调研网 z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