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GD-2019-27004
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省局2019年11月29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2日
附件:
1、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
2、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