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市监通告〔2021〕第2期 总第61期
春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节前对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共299批次样品抽检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表现在1批次饮料质量指标不达标1批次酒类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临夏州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不达标问题
标称和政县宁河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宁河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0-9-25电导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销售的、标称甘肃•和政县宁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寧河春原粮窖藏白酒生产日期2016-8-23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2.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春节期间食品选购消费提示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