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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0年8月28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8〕42号),设立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查处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许可、备案、监管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16)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17)指导盟市旗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各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9)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35家,其中: 行政机关1家,参公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5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7家。分别为: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行政机关

  2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机关事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内蒙古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内蒙古自治区广告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内蒙古自治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9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1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2

  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

  参公事业单位

  13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4

  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5

  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6

  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7

  兴安盟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8

  通辽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9

  锡林郭勒盟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

  乌兰察布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1

  鄂尔多斯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2

  巴彦淖尔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3

  阿盟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4

  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5

  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6

  赤峰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7

  二连浩特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8

  满洲里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9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0

  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1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2

  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3

  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4

  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总计年初预算数为87,165.58万元,决算数为96,004.12万元,差异率为10.14%,差额为8,838.54万元。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83,242.83万元,决算数为81,376.79万元,差异率为-2.24%,差额为-1,86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0,483.33万元,决算数为68,750.15万元,差异率为-2.46%,差额为-1,733.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440.00万元,决算数为12,439.59万元,差异率为19.15%,差额为1,999.59万元;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319.50万元,决算数为187.05万元,差异率为-91.94,差额为-2,132.4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预算数为1,023.29万元,决算数为109.94万元,差异率为-89.26%,差额为-913.35;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数为2,899.46万元,决算数为14,517.40万元,差异率为400.69%,差额为11,617.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直属事业单位收入下降;二是2019年市场监管局落实为企业降负工作,许多涉及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免收、少收或不收,所以收入资金锐减。

  2019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为87,165.58万元,决算数为87,213.48万元,差异率为0.05%,差额为47.9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追加预算导致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略有增加。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总计96,004.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1,376.7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9.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517.40万元;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总计96,004.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7,213.48万元,结余分配2,312.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78.11万元。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8年末组建而成,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96,004.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1,376.7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9.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517.40万元;支出总计96,004.1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2,312.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78.1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6,004.12万元;支出总计增加96,004.12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8年末组建而成,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1,37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50.15万元,占84.50%;经营收入12,439.59万元,占15.30%;其他收入187.05万元,占0.2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7,21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8.26万元,占19.30%;项目支出59,947.66万元,占68.70%;经营支出10,427.56万元,占12.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524.9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774.79万元;支出总计78,524.9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111.6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8,524.94万元,增长0.00%;支出增加78,524.9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8年末组建而成,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4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4.32万元,占21.70%;项目支出59,798.94万元,占78.3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1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30.7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58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1.61万元,较上年增加15,330.78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公用经费1,28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34万元、印刷费11.59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手续费费0.80万元、水费18.49万元、电费98.93万元、邮电费22.67万元、取暖费21.53万元、物业管理费7.56万元、差旅费97.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2.96万元、维修(护)非24.58万元、租赁费13.47万元、会议费1.38万元、培训费8.90万元、公务接待费9.48万元、专用材料费8.08万元、劳务费3.58万元、委托业务费4.44万元、工会经费193.20万元、福利费168.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70万元、其他交通费275.1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6.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8万元,资本性支出8.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49万元较上年增加1,28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15.48万元,支出决算为772.61万元,完成预算的69.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7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完成预算的29.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71.20万元,支出决算为728.74万元,完成预算的75.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0万元,完成预算的31.4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减行政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72.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47万元,占2.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8.74万元,占94.30%;公务接待费支出22.40万元,占2.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47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1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2人次,支出12.96万元;二是自治区标准化院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2人次,支出1.25万元;三是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6人次,支出7.26万元。较上年增加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8.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6.00万元,用于检验检测工作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18.00万元,较上年增加3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2.74万元,用于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燃油、维保、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2.72万元,较上年增加69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2.4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2.40万元,接待295批次,共接待1,74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级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之间的交流往来费用;二是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与合作单位技术人员联络交流等费用;三是各盟市特检所与业务往来单位交流学习等活动费用。较上年增加22.4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25个,共涉及资金59,722.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2019年12月,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年度自评,针对“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如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级部门及代码

  509001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26.00

  1,426.00

   1,375.58

  10

  96.46%

   9.65

     其中:财政拨款

   1,426.00

  1,426.00

  1,375.58

  10

  96.46%

   9.65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及《2019年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抽检分离”的要求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抽样机构与检验机构机密配合,完成好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抽检范围涉及自治区14个盟市生产、流通领域的各类产品。共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检7494批次,最终结果已通过通报形式在官网公开。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涉及大类

  12个大类

  12个大类

   5.00

   5.00

   

  指标2:产品质量监督生产领域抽检批次

  ≥2928批次

  2205批次

   5.00

   3.77

   

  指标3:产品质量监督流通领域抽检批次

  ≥5463批次

  5289批次

   5.00

   4.84

   

  指标4:抽检覆盖盟市

  14个盟市

  14个盟市

   5.00

   5.00

   

  质量指标

  指标1:产品质量监督生产领域抽检完成率

  100%

  75.31%

   5.00

   3.77

   

  指标2:产品质量监督流通领域抽检完成率

  100%

  96.81%

   5.00

   4.84

   

  时效指标

  指标1:各项目工作总体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

  2019年12月31日前

   10.00

   10.00

   

  成本指标

  指标1:总体完成成本

  ≤1426万元

  1,375.58万元

   10.00

   1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促进企业提升产品合格率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5.00

   1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2:规范市场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5.00

   15.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满意度

  ≥80%

  83%

   10.00

   10.00

   

  总分

   100.00

   96.86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分项目进行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综述,并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02万元,比2018年增加614.0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27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0.67万元,比2018年增加4,750.6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65.03万元,比2018年增加1,665.0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56.77万元,比2018年增加8,856.7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2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3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5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辆,主要用于:主要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要通信保障用车;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26辆,主要用于:执法打假市场监管等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3辆,主要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用车;其他用车187辆,主要是用于其他设备检验检测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8台(套),主要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比2018年增加108.00台(套),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台(套),主要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比2018年增加20.00台(套),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是首次上报决算,所以无法获取机构改革前的决算数据,故无法与2018年数据对比。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海燕    联系电话:0471-5273425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wjfb/202008/t20200828_235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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