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高质量发展赋能新体系,初步走出一条具有市场监管特点的优化营商环境新路子。
第一,筑劳“放”的靶向:减流程提效能推进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改革,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紧盯办理进度“节点”、履职环节“堵点”、干部作风“顽点”,多举措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一是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明确28项具体措施,指导登记部门全力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通过“零接触”“零见面”工作模式,实现了注册登记服务从8小时向24小时延伸。对于住所变更、经营范围中的一般项目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等简易登记事项实现当场办结。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在主件齐全、辅件不全的情况下,先行受理并签订承诺书,后期补全材料。全面实施特种设备告知和使用登记事项“不见面”“一次办”审批,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累计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08060户,较上年同比增长5.53%。二是持续开展净化机关政治生态专项行动,梳理问题清单三大类9条、职责清单58条、“马上办”事项清单13条、服务行为规范5个方面34条,明确整改措施,有效破解了准入难、标准缺、维权程序复杂、退市难问题;持续保持对市场监管“乱象”整治的高压态势,全年受理信访举报21件,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深入开展“三务”公开工作,列出“三务”公开目录,截至目前,累计公开各类情况218件,其中,党务公开92件,政务公开97件,财务公开29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拧紧“管”的阀门:转思路严把关深化改革。为全力推动“六稳六保”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规范管、智慧管、数据管,让“管”跟上“放”的节奏。一是持续推动“保基本民生”工程,开展“衣食住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突破“单兵作战”的传统监管执法思维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教育、卫健、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儿童用品、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停车场收费乱象问题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等行动,年内共查办各类一般程序案件1362起。同时,召开两次全市新闻发布会,通报“衣食住行”整治典型案例。二是持续推动“助力市场主体减负”工程,实行转供电主体清理退费周报制度,督促转供电主体及时执行国家电价降价政策,清退或抵扣加收的不合法费用。截至目前,督促278户转供电企业100%完成退费工作,共退费1470.65万元,涉及终端用电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34847户。三是制定《呼和浩特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发布实施12项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先后编制完成《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智能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并建立配套评分制度,在市四区分别选取一个农贸市场试点运行标准化管理。目前,在市政府“以奖代补”政策激励下,标准化管理已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实施,全市农贸市场逐步走上了标准化管理、智能化运营的新征程。四是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和赛罕区确立为全区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首批试点单位。着眼于“全面信息化、社会大协同”的工作构想,指导试点单位完成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数据的采集、分析、研判,找准潜在安全风险和监管漏洞,有效完善风险预警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万户企业入驻风控平台,入驻企业完成自查风险点216万次。
第三,突出“服”的效用:固根基促发展巩固改革。围绕“让首府发展动力活力充分迸发”目标任务,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纵横联动,点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火种”,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成绩。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疫情期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指挥部,先后发布7期公告,督促各类经营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驻场值守、保障供应、价格指导、质量监控等相应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市安价稳”。要求各类药店经营主体通过用“扫码设备”方式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信息全量收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蒙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实现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环节产品最小包装的闭环追溯管理。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从支持企业实现适当延期许可到帮助企业攻克质量技术等八个方面列出了“支持清单”。同时,专门成立复工复产工作组,采取“明确要点+抽样调查+信息核实+指导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其克服困难。深入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截至目前呼市注册企业211家,对标结果213个, 对标参与企业152家,各项排名指标均处于5个试点城市首位。鉴于在抗击疫情方面的突出表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被表彰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二是全面启动助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行动,指导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在继承传统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已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工艺流程、产品质量、产品产量、设施设备、包装材料与标识等方面发力,提升品牌含金量。明确首批试点单位对小作坊和商超的工作标准,确定1家小作坊成为自治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首批试点示范单位,2家商超作为销售民族传统奶制品的试点商超。积极推进落实民族传统奶制品经营者入驻电子商务平台,其中2家成功入驻京东、天猫电商平台,7家入驻本地美团平台,1家入驻本地电商平台阿里婆婆。三是抓住淀粉铝含量超标的症结所在,匹配专项资金,购买专利技术,为呼和浩特地区淀粉制品生产企业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助其攻克技术瓶颈。并要求辖区企业签订承诺书,确保其掌握技术工艺的前提下,制作符合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淀粉制品,有效解决淀粉制品铝含量超标问题,截至2020年底,共抽检淀粉制品573批,53批不合格,合格率91%,不合格率9%(主要来自黑作坊和未参加培训的小作坊,目前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立案调查),抽检不合格率由原来的41%下降至9%。四是全力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列为各旗县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有力推动知识产权量质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为65493件,同比增长19.64%,占全区有效注册量的27.22%;商标注册量12930件,占全区注册量的28.65%,提前完成了“年商标注册量8000件”的指标。截至2020年底,呼和浩特市有效发明专利数量2662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8.49件(按2019年人口数量313.7万人计),超额完成《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2020年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件”预期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对全市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目前已发放250万元奖励资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效助力农民增收增产,以赛罕南瓜为例,由原来种植50多亩到今年的800多亩,100多户农户参加了合作社,每亩收益增加翻两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