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积极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方案》,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第一,落实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程。一是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继续提升。截至2020年底,呼和浩特市有效发明专利数量2662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8.49件(按2019年人口数量313.7万人计),超额完成《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2020年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件”预期目标。2020年全年全市专利授权量为5493件,同比增加2001件,增幅为57.30%,占自治区专利授权总量(17958件)的30.59%。2020年全市申请商标19416件,同比增长10.09%,占自治区商标申请量的27.15%;注册量为12930件,占自治区商标注册量的28.65%。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受理在线商标各类申请业务1483件,通过EMS免费给申请人邮寄商标证100余件,接受网上及电话咨询8000余人次。得到申请人的一致好评,同时也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肯定。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呼和浩特市商标窗口在疫情特殊时期积极创新服务,帮扶企业通过商标权质押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2020年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15件,质押融资金额1.87亿元,较上年增加1.202亿元,增幅为180%。四是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强市、强县、强企工程。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有101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截至目前,全市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家,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9家,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1个,自治区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1个,全国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所,自治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4所。
第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一是2020年全市新增地理标志注册商标3件,分别为昆都伦莜面、呼和浩特羊绒、呼和浩特羊绒围巾,目前全市地理标志商标21件。二是积极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荐武川县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土左旗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申报自治区2020 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其中武川县被自治区局确定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试点。三是开展地理标志奖励工作。对清水河黄米、清水河小香米、清水河胡油、赛罕南瓜、赛罕亚麻籽油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予每件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2019年办理商标侵权案件54件,2020年办理商标案件59件,同比增长9%。无地理标志侵权案件。二是2020年全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件,均按时办结并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案件登记统计分析系统。三是2020年全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件,其中4件专利侵权纠纷投诉案件撤案结案;电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件。四是2019年7月以来,引进专利代理机构7家(2019年引进5家,2020年引进2家),其中独立代理机构1家,分支机构6家。五是2020 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举办了《知识产权申请实务》线上专题培训班,提高了医疗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创新转化运用的能力;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召开座谈会,共服务企业 50 余家,解答各类咨询 400 余次。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公益宣传服务活动 5 次,专题培训 4次,服务人数近 1000 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7300 余份,海报 40 张,接受咨询 500 人次。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工作经过一年的艰辛努力,本地区呈现出一批亮点特色。一是整理、编纂并印制了知识产权保护系列丛书1套(共10册),为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工作资料;二是办理的芦某某诉河北某建设公司马栏(1)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内蒙古2019年度全区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入选2019年度全国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评选范围(全国20件)。此案是机构改革后呼和浩特市场监管局办理的第一起专利案件,也是全区首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评选的案例;三是2020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9年城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绩效考核结果,在全国156个地市级考核城市中,呼和浩特市排名第31位,较2018年排名提升了122位,实现了历史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