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野生动物名录挂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了便于各地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现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9号)、《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动物名录(第二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0号)和《现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名录附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编)等3个文件上传至自治区门户局网站, 供各地执法对照使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