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龙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2020-2021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总体部署,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747批次,涉及调味品、蜂产品、肉制品等16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73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一)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呼兰恒鑫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际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6日),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际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万达店销售的标称辽宁际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蜜(生产日期:2020年1月1日),氧氟沙星、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辽宁际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污染物超标问题
齐齐哈尔市城乡粮油交易市场满昌粮油商店销售的标称海伦市鸿润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伦城大豆油(生产日期:2020年9月21日),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林甸县珍粥道人家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1月13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林甸县老东街生煎包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油饼(加工日期:2021年1月13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肇州县明鑫月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肇源县肇源镇粥道人家粥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鹤岗比优特启梦商贸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鹤岗市龙鹤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头焖子(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4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香牛肉(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4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