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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21
  •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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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

  和宣布失效涉及煤炭资源领域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的通知》(内工商企字〔2016〕69号)予以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wjfb/202104/t20210421_236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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