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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顶格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 发布时间:2021-05-31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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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27日依法对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运营主体)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经查,“十荟团”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 250g”,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4月7日销售“蓝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盐500g”,进货成本0.57元,销售价格0.1元,当日销售11万份。

  “十荟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4月29日秒杀销售“黑芝麻糊65g”,标示“1.45元,直降3.05元”,经查该商品原价为1.36元;4月29日销售“白玉丝瓜”,标价4.99元,划线价8.88元。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违反了价格法有关规定。

  互联网平台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补贴低价形式争夺市场,损害了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社区团购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价格监测及举报线索发现,“十荟团”虽声称积极整改,但在部分地区的业务仍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其涉嫌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再次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27日召开相关企业提醒告诫会,要求所有参会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能无视法律法规,必须合规经营;不能无视商业道德,必须严格自律;不能无视监管要求,必须全面整改;再发现屡查屡犯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mtjj/202105/t20210528_329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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