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修订了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等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与上述产品对应的旧版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1.《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版)》第三批产品目录
2. 吉林省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jianguan/zlcc/202204/t20220422_8436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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