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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内蒙古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零见面”

  • 发布时间:2022-05-18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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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以及被作出行政处罚公示的市场主体

  注意啦!!!

  在履行法定义务后

  可直接在线上申请信用修复啦!

  2021年9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为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高工作效能,从即日起,内蒙古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被作出行政处罚公示的市场主体,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以直接在线上申请信用修复,市场主体足不出户便可知晓信用修复流程,并在线递交申请材料,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真正实现信用修复“不跑路”“不见面”、全程网上办理。

  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http://nm.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年报系统。

  

  

  ●或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点击年报系统入口,进入年报系统。

  

  ●完成系统登录后,选择信用信息修复,进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界面。

  

  

  ●进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界面后,可选择“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填报信用信息修复所需的信息和提交信用修复材料,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

  

  

  ●后续进入审核阶段。

  企业要对填报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上报虚假数据、材料,会作为企业的失信行为被记录在案,列入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将会受到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yhyxhj/202205/t20220513_2054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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