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天津市东丽区刘家菜园蔬菜店销售的韭菜产品
(一)产品名称:韭菜(抽样单编号:PJ22000000002520037购进日期:2022-05-23,抽检日期:2022-05-24,抽样数量:3.03公斤),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东丽区刘家菜园蔬菜店经营的摊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问题韭菜。经查,当事人购进,7.5公斤韭菜,向抽检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售出3.03公斤,其余全部销售给上门顾客(已无法查清具体销售对象)。
(三)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以上产品已全部被市场消化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2年6月3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dlqscjdglj/zwgk_57646/zfxxgk_57651/fdzdgknr_57655/xzcf_57660/202206/t20220603_5896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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