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未成年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等。
玩具虚标“3C”认证标识
(一)九龙坡区某家居用品经营部销售未经“3C”认证的玩具案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部分玩具(“英雄特战队”“恐龙界”)外包装上标注有“3C”标志,但无法提供“3C”的认证证书。上述产品是当事人从浙江义务批发市场购进,属于需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品类,且均未经认证。
当事人销售未经“3C”认证玩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二十七条的规定,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梁平区某文具经营部销售未经“3C”认证的玩具案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益智拼装玩具”、“拼装积木”,执法人员现场通过认证认可行政监管系统查询其认证认可信息,发现制造商汕头市澄海区加工厂玩具厂、汕头市澄海区多成玩具厂不存在。当事人不能提供“益智拼装玩具”、“拼装积木”的进货票据和“3C”认证证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的行为。梁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铜梁区某文具批发部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案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有一盒名叫“银河战士系列”的奥特曼玩具待售,该玩具为塑料外包装,正面有一个红色的奥特曼形象和一把玩具枪,包装内部有“消灭怪兽 保卫地球”等字样,该玩具背面也是奥特曼形象为背景,标有产品合格证。执法人员通过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查询,发现其标称的生产厂家江门市酷玩塑料玩具厂未取得任何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当事人不能提供该玩具的进货票据。
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抽检童鞋发现甲醛超标
(一)垫江县某母婴用品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21年9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垫江县某母婴用品店经营的3个不同批次的宝宝鞋进行了抽样送检,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甲醛、领苯二甲酸酯不符合GB 30585-2014标准,依据《重庆市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判定为不合格”。在检验期间,当事人还将3个批次宝宝鞋的备样样品进行了拆封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垫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梁平区某母婴用品生活馆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21年9月17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待售的儿童凉鞋(货号为11085)、开心娃儿童鞋(货号为K675)、开心娃儿童鞋(货号为K660)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产品重金属总含量不符合QB/T 4331-2012和GB 30585-2014 标准、邻苯二甲酸脂不符合GB 30585-2014 标准,依据《重庆市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所指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梁平区市场监管局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三)周某晶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21年11月14日,北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规格型号为HC0051的趣味玩具、规格型号为5005的射击玩具和规格型号为BC-6199的过家家玩具分别进行了抽样。经检验,上述产品均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北碚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违法
(一)江津区某学校经营污秽不洁的食品案
2022年3月29日晚,当事人A区学生家长发现孩子带回家的午餐盒内的土豆有问题,于是发布抖音短视频,后经其他抖音号转载后,累计视频点赞量超过20万。当事人A区食堂监控视频显示,2022年3月29日处理制作土豆菜品的过程中,有一个工人未佩戴工作帽。土豆经过部分切块和一次清洗,未经过逐一筛选处理。从该菜品留样和学生家长提供的抖音视频反映的菜品情况看,土豆有污秽不洁的现象。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大足区某母婴用品店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2021年11月23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其经营场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婴儿奶粉“Breffney microprotein young children formula”(中文名:布瑞福尼小分子奶粉)无中文标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商标侵权及广告违法
(一)罗某红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童装案
当事人从网上采购了5件印有冰墩墩图案的童装用于销售,无进货票据,无法提供相关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授权许可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
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涉案商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荣昌某眼科医院广告违法案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发布“ICL晶体植入”及“高清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等字样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属于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布“ICL晶体植入”及“高清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的医疗广告中涉及了诊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发布含有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其“高清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的广告中声称“高清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为目前有最安全、最成功的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的临床应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发布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违法行为。
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