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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物资囤积居奇、虚假宣传、伪劣药品,严查!

  • 发布时间:2022-12-24
  •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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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涉疫物资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将以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三方面为重点加强检查,规范全市涉疫物资市场秩序。

  商户哪些行为将构成违法?消费者遭遇何种情况可以举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价格违法方面,主要包括:经营者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是否存在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是否存在虽未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销售价格,但大幅提高运输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是否存在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导致涉疫物资供不应求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是否存在串通涉疫物资价格的违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方面,主要包括经营者是否对商品性能、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否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是否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否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产品质量方面,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注册人和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产品上市放行规程,并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记录和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审核,是否随意变更、增加生产地址,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编制说明书和标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等。网络销售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展示许可证件、有关资质的;是否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是否存在制售假劣药品,假冒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药品等。


原文链接:http://scjgj.cq.gov.cn/zwxx_225/mtbd/202212/t20221214_11385995_w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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