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燃气公司违规收取气瓶检验费案
案情简介:2021年2月,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对广西宁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第八门市部(以下简称:第八门市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门市部在销售液化石油气时向客户收取气瓶检测费。
经查,第八门市部为广西宁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设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该门市部从2017年1月起,在销售液化石油气时,对客户使用的达到检验周期的气瓶,向客户收取气瓶检测费。2021年2月1日,执法人员在该门市部共查获388张收取气瓶检测费的《现金收入单据》,金额合计2.0005万元。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相关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气瓶是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经销商的法律责任,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经销商不得将气瓶的检验费用转嫁给消费者。第八门市部向消费者收取检验费,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对该门市部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0005万元,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即10.00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河池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电视台、抖音网络平台爆光了该起案件,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通过该案的查处,制止了涉案企业乱收费行为,纠正了行业经营乱象,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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