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监管,全面助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药品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主动作为,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将禁毒工作与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高度融合,纵深推进。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全面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禁毒工作。
突出重点,强化风险防控。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契机,持续强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专管药品监管,着力整治特殊药品流通环节突出问题。重点突出风险排查、突出专项整治、突出全程管控、突出药物滥用监测。加强羟考酮类药品、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制剂、麦角新碱、曲马多制剂等专管药品重点监控,督促全市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零售药店,自2023年7月1日起不再购进销售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和吡仑帕奈;加强专项整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药物滥用监测,2023年完成了药物滥用监测报表上报220份,为禁毒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对社会的危害。
宣传发动,强化社会共治。多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监管系统人员及从业人员关注“中国禁毒”“西宁禁毒”等微信公众号,提高禁毒宣传面和影响力;利用“药品安全月”“全民禁毒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科普宣传;狠抓人员培训,持续加强禁毒预防教育,将毒品预防教育融入企业法治安全教育,做到日常培训与禁毒宣传“两结合”,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为西宁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