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适应食品经营领域新兴业态发展趋势,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京津冀区域实际,联合组织对三地现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起草了《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10月4日前反馈。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邮箱地址:canyinchu@scjgj.beijing.gov.cn;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邮箱地址:scjgspjyaqjgc@tj.gov.cn;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邮箱地址:spjyc@hebamr.cn。
二、邮寄信函,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邮政编码:100080);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贵州路办公区食品经营处(邮政编码:300070);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邮政编码:050091)。
附件:1.《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
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关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