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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应用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9-25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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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第75、76号令,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目标,统筹推进“两个规定”落实,进一步推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9月13日-1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实地部署测试当地企业数据库的修改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录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场检查等功能模块的操作方式和平台支持环境,为新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和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信息化监管的全面铺开夯实基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座谈会、企业现场模拟操作的方式,全面测试部署平台优化程度、功能实用性、技术支撑方式和硬件部署环境等技术条件,收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14条,为平台进一步优化升级提供更加清晰的方向。在座谈会上,通过对平台操作功能讲解培训、分析梳理试点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现场答疑等方式,收集移动端APP“两个责任”模块缺少检查历史查询、数据统计、退回批示等问题7条;在企业现场模拟中,通过对生产销售单位分别进行实地录入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移动端APP填报检查事项清单、与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建议等方式,收集移动端APP闪退、地州及各县市权限交叉、填报数据缺少其他可选情况等问题7条。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论证,以时不我待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加速推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试点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目标顺利推进。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qjxx/202309/60772a5de060453ebc4793b6a16aef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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