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照全省34项重点任务清单,立足职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细化市场监管领域15项重点工作和29项任务清单。截至目前,29项任务中,已经完成22项,消费维权、智慧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执法等7项任务正在持续推进中。
强化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方面。一是准入准营环境不断优化。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入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配套制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和登记管辖规定,推动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地区和事项“两个全覆盖”,申请登记实现“网上办”“零见面”“零费用”,新开办企业全程网办率达95%。二是公平竞争机制不断健全。出台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若干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审查涉企政策措施736件。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及粮食市场秩序、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价格等整治力度,认定公布全省首批12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若干措施等,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推动《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修订计划,成立全省首家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去年注册商标超1万件,授权专利5276件,西宁市纳入全国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城市。
稳步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方面。一是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规范。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发布了《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接口规范》等5项地方信息化标准。二是市场信息交互渠道不断畅通。全面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成“全国一张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三是市场监管区域合作不断完善。完善以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商标、专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共享清单数据目录,青两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归集共享涉企数据信息3344万余条,为实现兰西城市群市场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持续提升商品和服务市场水平方面。一是商品质量体系建设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制定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严标准育品牌优环境提质量服务“四地”建设工作方案》,批准发布地方标准109项,实施国家级标准化试点6个、省级标准化试点16个,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6项,培育检验检测机构22家,新增电力、光伏、绿色有机食品等121个检验检测项目。创建“1+4+4”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协同服务平台。二是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不断提高。省12315平台与全国12315、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无缝对接,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倡导开展“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2022年以来,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1.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35.87万元。
推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方面。一是市场监管规则不断规范。严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强化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监管。西北地区首家出台电梯安全条例,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净域”系列行动,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565起。清退多收价款834.13万元。在全国率先实现信用风险分类“全覆盖”。二是市场监管能力不断加强。报请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14项发展指标,部署6个方面重点任务。制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版)和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发布实施30个涉及执法办案、网络交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制度规范、指南指引。充分发挥15个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与地方监管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领域13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月报制度,以强有力的落实举措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持续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