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3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2023年第14号),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电梯检验、检测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检验、检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2023年第14号)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五部分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监督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是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发挥自行检测的技术核验作用和检验工作的技术把关作用,营造守法诚信、公平公正、服务规范的电梯检测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等内容。
二是工作原则,包括坚持电梯检验的公益属性和检测的市场属性,强化电梯检验机构对安全监察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坚持规范从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广泛监督,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等内容。
三是工作内容,从推动电梯检验工作有序过渡实施、严格执行自行检测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三方面,明确检验、自行检测工作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要求。
四是监督管理,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违法惩戒、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方面提出10项监督管理措施。
五是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加强宣传引导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促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四、创新特点
科学调整电梯检验周期,将过去的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调整为自安装监督检验开始,第1、4、7、9、11、13、1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在不进行电梯定期检验的年份,由使用单位进行一次自行检测,超过15年的电梯,恢复为每年一次定期检验。通过增加电梯自行检测环节,进一步压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五、关键词
电梯自行检测、调整检验周期
六、专有名词解释
自行检测:电梯使用单位为保证本单位所管理电梯的使用安全而自行开展的,或者委托向其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单位开展的检测活动。
七、适用范围
自2024年4月2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均应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的要求,开展检验和自行检测工作。
对于买卖双方于2023年4月2日(不含)之前签订供货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并且需要在2024年4月2日后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电梯,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的要求执行,并做好告知工作。
八、执行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