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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督导工作

  • 发布时间:2024-08-10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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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聚力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近期,省药品监管局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省药检院等地区(单位)上半年化妆品网络违法销售和儿童及特殊化妆品专项检查、化妆品抽检(风险监测)、案件查办、国家药监局对青海省2023年化妆品抽检和风险监测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化妆品质量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对各地(单位)在工作任务落实效率不高,风险隐患防控不及时,案件查办不规范,抽检、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等技术支撑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等方面,进行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一要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化妆品经营环节的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化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我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靶向性和实效性。二要加强风险研判。要分析研判化妆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加强对全链条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识别,把握风险走向、防范风险扩散,建立风险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逐项销号整改,确保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要加大案件查办。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产品抽检、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舆情监测等手段,对发现的化妆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查处一批、整改一批、曝光一批,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CD55DC3F-FEC2-42C2-92B2-BCD70FE43E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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