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知规发〔2025〕1号
五市知识产权局,宁东市场监管局:
现将《推进全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全区重点产业
知识产权强链增效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贸促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部署要求,围绕我区重点产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实现我区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发挥专利在创新链中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强化专利在产业链中的强链增效作用,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以我区“六新六特六优+N”重点产业链企业为主导,依托我区高校、科研机构、贺兰山实验室、六盘山实验室、宁夏高等研究院等科技力量,充分发挥我区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创新平台作用,通过订单式研发、产学研融通创新等方式,培育一批弥补我区技术短板、具有行业领先优势、面向前沿领域布局的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鼓励支持重大技木攻关项目和重点产业建立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引导在项目立项时同步制定知识产权布局策略,面向国内外产业链供应链,做好专利和商业秘密、核心专利与外围专利、专利产品与商标品牌的统筹布局。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件补助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每件补助3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件补助10万元;对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补助2万元。
发挥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综合运用优先审查、快速审查等多种审查模式,提升我区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创新成果专利布局质量和效率,夯实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基础,扩大高价值专利储备。争取2025年底,我区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和4件。
2.强化产业创新专利导航服务。发挥专利导航在产业规划、技术研发、风险防范及专利布局等方面的决策支撑作用,依托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区内外专利导航专业服务机构,引导重点产业链企业、重大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围绕特色产业优势企业,健全完善专利专题数据库。加强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常态化统筹实施满足产业企业共性需求的专利导航项目,推进导航成果全国范围共享使用,提升服务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综合效能。对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30万元;对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
3.推进标准与专利协同创新。统筹推进技术、专利、标准协同创新,加强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联动。发挥我区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标准创新实验室引领作用,鼓励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参与国家和相关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企业和社会团体主导制定标准,形成“标准+专利组合”成果,经评估确对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有贡献的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二、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重点产业规模效益
4.加强重点产业专利转化对接。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加强我区专利数据分析研究和开放共享,支持各类主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专利匹配对接活动,精准对接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沟通联系,按产业领域开展专利筛选分析、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转化对接活动,推动存量专利向重点产业加速转化。利用中阿博览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等重大展会以及区内外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活动,不断拓展产业链专利转化渠道和模式。对我区引进转化运用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实现应用价值的企业,按转化交易额的5%予以支持,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5.完善专利产业化促进机制。协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加强我区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围绕实施一批重点领域专利产业化项目,贯通技术研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投资、新产品应用等环节,健全完善专利产业化促进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面向未来产业前沿技术领域,探索专利开源等开放式创新和知识产权运用新模式,丰富应用场景,促进产业技术更新。培育放大商标与专利的组合效应,促进形成一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金融赋能活动,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在完成偿贷还息后,按规定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补助上限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一年。对企业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评估费,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9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按其缴纳保费的60%给予保费支持,同一家企业年度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为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单笔融资额度500万元以下的给予2万元补助、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3万元补助、1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万元)给予5万元补助,全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促进机制,优化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生态
6.引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引导支持我区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企业和产业园区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集聚技术、数据、人才、资本等要素资源,为重点产业提供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专利池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对绩效突出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营服务机构,按其年度转化合同交易额,最高给予20万元补助。
7.鼓励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以实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共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目标,引导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聚焦产业细分领域,以知识产权利益高度关联的经营主体为基础,牵头组建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产学研用结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的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和战略协同,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
8.推动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集聚我区重点产业链核心专利资源,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以内部交叉许可和对外打包许可等运营模式,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有效平衡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的利益,降低专利许可交易和技术推广成本,增强重点产业抗压能力和博弈能力。加大专利池建设运营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力度,强化专利池产业链整体布局,促进产业有序竞争、协同发展。
四、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障产业安全
9.强化知识产权风控能力建设。面向重点产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培训。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技术引进、境外投资、国际参展、产品进出口等活动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提升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产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收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诉求,指导企业及时发现和处置知识产权风险。对企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的知识产权维权予以适当补助,对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加强部门协同,务实推进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10.加强组织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厅局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组织协调和政策制定工作。各市知识产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托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进机制,面向重点产业建立产业链企业联系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鼓励在宁中央企业、国有重点企业选取细分领域,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
11.强化工作协同。各市知识产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实施,做好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盘活、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等各项任务的统筹落实,协同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和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等重点工作。要确定重点产业链企业联系名单,制定帮扶工作措施,务实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落地见效。
12.加大政策保障。各市知识产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快地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大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的保障力度,确保知识产权、产业、科技、金融等各类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叠加效应。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探索设立专利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专利产业化。
13.加快人才培养。发挥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研发优势,加强我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转化运用和产业运营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对重点产业的专业服务能力。
14.加强服务支撑。鼓励我区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面向重点产业提供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战略咨询、风险预警、公益培训等转移转化相关公共服务,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提供优质高效的市场化服务。鼓励支持开展专利商标价值评估、专利池建设、标准必要专利、专利开源、专利供需对接等研究应用,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提供智力支持。
若干措施自2025年2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产生不一致的,遵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丨推进全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