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河南省大部分学校已经复学,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发布提示,提醒学校要牢记食堂禁用食品食材,时刻关注学校周边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食堂禁用食材包括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 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油性色素等)以及吉士粉。
提示要求,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制品;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此外,提示强调,学生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