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5个新城将探索出台与中心城区差异化的购房和租赁政策,研究完善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
据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了解,新城是上海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的重要战略空间。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上海2035总体规划”)明确,将位于重要区域廊道上、发展基础较好的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等5个新城,培育成在长三角城市群中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综合性节点城市。
《意见》明确,到2035年,5个新城各集聚100万左右常住人口,基本建成长三角地区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到2025年,5个新城常住人口总规模达到360万左右,新城所在区的GDP总量达到1.1万亿元,基本形成独立的城市功能,在长三角城市网络中初步具备综合性节点城市的地位。
《意见》强调,5个新城要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如在新城产业社区中增加租赁住房、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提升整体品质、促进职住平衡;完善多样化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新城住房规划建设与轨道交通建设、就业岗位分布、公共设施配套联动发展,引导人口和住房合理分布,保持新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制定差异化的人口导入和人才引进政策,完善居住证积分和落户政策,加大新城对紧缺急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探索出台与中心城区差异化的购房和租赁政策,研究完善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人才的一揽子公共服务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