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系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种手段,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元旦至今,防疫用品和粮油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开展提醒告诫,引导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为规范企业在疫情期间的价格行为,全省组织召开行政约谈、提醒告诫会85次,发放提醒告诫书20895份,引导市场从业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借疫情之机串通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二是发挥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稳定民心。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石家庄市北国超市、永辉超市等70家连锁超市门店共同承诺,从1月8日起至1月底,大白菜、土豆、洋葱三种耐储蔬菜实行惠民价格,设立专柜,并且在价格不涨的基础上,做到质量不降供应充足。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为重点,深入大型商超、连锁药房和蔬菜批发市场开展巡查、检查,全力保障市场价格秩序。截至1月12日,全省共出动3787人次,检查经营商户9072余家。全省共立案价格违法案件74起,已办结42起。对疫情期间价格违法案件进行曝光,省局已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石家庄市、邢台市连续公布多起价格违法案件,对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
当前,我省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力量,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在前期巡查检查的基础上,工作重心向线上购物、社区配送、物流管理等方面转移。省局主要领导数次深入社区防控一线,倾听群众意见,开展督导检查;省局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进驻石家庄主城区大型批发农贸市场、超市等,实时监测市场价格,加强批发、配送、社区保供环节的价格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对小区(村)开展不间断巡查,严查未明码标价和随意涨价行为。
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强化值班值守,保持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对投诉举报快速受理、快速查办、快速反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邢台市已设立专项资金,实行有奖举报,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领域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加快查办案件。针对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定性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为案件查办提供政策依据。继续紧盯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等重点领域,严查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