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河北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市监规〔2025〕4号),省局制定了《2025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已征得省财政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
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河北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市监规〔20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2025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
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知识产权领域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指非正常申请、恶意商标注册、恶意撤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恶意维权、欺骗性使用商标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补助条件说明及提交材料要求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项目申报时,上一年度工作应满足“补助条件”中的3项以上。
企业在2025、2026、2027年度及以后申报项目时,上一年度工作应满足“补助条件”项数分别为:3项以上、4项以上和5项以上。补助条件说明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补助事项、赋分方法及提交材料要求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9类事项: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及转化、获中国专利奖、知识产权海外成功维权、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试点示范推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专利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权益保护范围在境外)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赋分方法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河北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121.28.87.44/#/rbac/login,于11月3日正式运行),注册获得账号,登录平台下载用户手册,在线填写申报内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务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提交。
(二)初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用分配的账号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所有资料汇总审核完成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上传至项目管理平台对应位置,务于2025年11月13日前完成线上初审工作。考虑工作实际,省属单位由注册所在地市局负责初审。
(三)评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商省财政厅确定拟补助对象的数量、标准、补助额度。
(四)公示与资金拨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对拟补助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复核不成立的,确定为支持对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规定拨付资金到申报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要求。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和有关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尤其对申报条件相关事项应填尽填,确保满足申报条件。要如实提交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要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补助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以免影响资金发放。申报单位可通过项目管理平台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平台审批意见,因申报材料不完善退回修改的,严格在时限范围内予以补正。
(二)做好初审把关。各市局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做好申报指导,安排专人做好申报初审,重点对申报主体资质是否合规,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证明性等进行从严把关,严肃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全部申报事项初审完成后,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出具初审意见书,加盖市局公章后上传项目管理平台。
(三)减轻申报负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知识产权质量提升中心任务,精简优化申报程序,全程开展线上申报、初核、评审,本级掌握或通过其他渠道可以获取的信息和数据不得要求申报单位报送。鼓励指导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的同时,向有申报意向单位详细说明申报条件、补助事项、赋分办法等情况,切实减轻申报单位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守工作纪律,各市、县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各市局和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和初审,因逾期申报、审核产生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申报单位务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首次申报提交,各市局务于11月13日前完成初审,11月17日零时起项目管理平台将不再对申报单位开放,不能进行更改,申报材料以届时系统填报信息为准。
联 系 人:王老师(高价值发明专利事项) 张老师(其余事项)
联系方式:67565820 67565805
19933858772(项目管理平台)
附件:1.补助条件说明及提交材料要求